特殊教育法明訂特殊教育的範圍涵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。其中身心障礙包含智能、視覺、聽覺、語言、肢體、情緒行為、學習、多重、其他障礙、腦性麻痺、身體病弱、自閉症、發展遲緩等十三項。 資賦優異則包含一般智能、學術性向、藝術才能、創造能力、領導能力、其他特殊才能等六項,所謂天才就是指這群人,而非單指高智商(IQ)。 並無天才量表幫忙發現天才,社會上某些適應不良的人可能就是天才。 天才的通病就是因為與周圍的人不同而孤獨,通常適應不良,需要周圍的人接納他的特別,讓他能好好的發揮他的才能,貢獻社會。